|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监督,有效监控卷烟销售渠道,规范卷烟工作流程,日前,河南光山分公司专门下文明确送货员为到货确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到货确认“五严禁”,切实加强销售终端到货确认管理,确保销售入网率、落地率100%。
“五严禁”为:严禁送货员急于完成送货任务,不提醒不留够合理时间让客户核查、验收,并催促客户,应付签字,否则由此发生的纠纷或造成的损失,送货员全部承担责任。
坚持谁订货、谁确认,严禁在客户没收货确认的情况下,由送货员或别人代签,一经查实,一律对送货员处以一年以上待岗处理。
严禁送货员擅自将因客户要货与实际收货不一致的卷烟转移销售给其他客户,一经查实,第一次处以一年以上待岗处理;第二次按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
严禁送货员不及时反映因访销数据错误或访销员接听有误等情况造成的与网络客户实际订货不一致,由此造成卷烟无法办理退货手续的,每发现一次扣送货员当月全部效益工资,并通报批评。
严禁送货员私自调换客户卷烟或让客户代卖卷烟的,一经查实,一律按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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